来源:咸林会计网 发布人:学林网 发稿日期:2024-07-20
上海市财政局发布《关于开展2024年度上海优秀会计人才培养工作的通知》。
通知称,为贯彻落实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,培养形成一批规模适当、结构合理、素质优良的高层次会计人才队伍,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上海优秀会计人才培养工作,并委托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具体实施。
按照因材施教、学用结合的原则,实行集中培训与在职学习实践相结合、课堂教学与应用研究相结合的培训方式,着力培养符合新时代经济发展需求的优秀会计人才,通过建立学习、研究、实践、交流平台,全面提升培养对象的综合素质。
按照要求,参加报名人员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: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且目前从事会计管理工作;诚实守信,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,不存在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。资格条件包括:取得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(含通过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),或者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管理工作5年以上;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,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丰富的财务会计工作经验,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意识和组织协调能力、分析研究能力;能够基本运用英语进行听说读写,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(年龄计算截止到2024年7月31日),身体健康,具有充足时间和精力参加学习;集团公司及大中型企事业单位财务负责人、财务总监(经理)或单位后备及业务骨干。
培养对象选拔由市财政局统一组织,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及主管财政部门协助完成。申报人员应通过上海市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(https://www.czj.sh.gov.cn/ACM/userLogin.jsp)进行注册登录,登录后在“会计人才培养报名”模块中进行网络报名,按照操作手册或系统提示完成报名流程,其中,须按要求下载并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《推荐意见》。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1日至9月19日,申报资格需经申报人员所属主管财政部门及市财政局审核通过后,方为有效。
对审核通过的申报人员进行选拔笔试,笔试内容为财务会计、管理会计、内部控制和法律法规等。考试为开卷考试,考试时间初定为2024年9月28日(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)。
根据申报人员笔试成绩及申报材料综合评审情况,确定面试名单。面试人员根据手机短信面试通知参加选拔面试。选拔面试为结构化面试,主要考察考生自我认知、策划和决策能力、专业综合分析能力、组织管理协调能力、语言表达及逻辑思维能力等。选拔面试时间初定为2024年10月19日(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)。
面试结束后,根据笔试成绩、面试成绩和材料评审情况综合评定,确定录取名单。录取人员根据手机短信录取通知参加开班培训。2024年度上海优秀会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人数初定为50人。
2024年度上海优秀会计人才培养工程于2024年11月开班(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),培养周期为2年,累计40天,分为集中培训和跟踪管理2个部分,地点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。
原文链接: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上海优秀会计人才培养工作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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